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以及对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业务:(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四)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五)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六)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七)办理国内外结算;(八)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提供保管箱服务;(十二)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十三)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可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定期存款。(凭有效的许可文件证件经营)*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102房自编01单元、201房、301房、5001室及5401室自编07单元
联 系 人 :刘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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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收取“服装费、伙食费、体检费、报名费、办卡费、押金”等各种费用; 2、告知无需任何条件可直接面试、上岗,警惕卷入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 3、薪资明显高于同职位同工种薪资水平; 4、通知面试职位明显与实际工作岗位不相同,上岗期间索要烟、酒等礼品; 5、公司地址含糊不清,面试场所不正规,类似临时租借来的宾馆等地; 6、非正常工作时间段预约面试或者面试地点在偏远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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