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番禺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精神,为了合法、合规、有序、有效开展企业转制工作,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广州番禺人才资源租赁服务中心拟开展公司制改制项目工作。现就该专项法律服务进行询价,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公司制改制专项法律服务
2、采购人:广州番禺人才资源租赁服务中心
3、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控制价7万元人民币。
4、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报价。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二、采购项目内容
1、依据提供的《改制方案》,就职工安置方案、职工代表审议情况、公司章程、相关会议文件等相关法律文件进行拟定审改,提供法律意见及建议。
2、依据提供的《改制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3、就改制过程中所涉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提示法律风险。
4、就新公司任命管理层的事项,协助拟定相关任命文件。
5、协助起草关于改制企业设立的内部决策会议的文件资料。
6、就职工大会表决安置、改制事项的事宜,协助起草相关文件并参与内部决策流程。
7、就改制方案向有关部门报批请示,协助拟定相关请示文件。
8、协助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9、其他相关事宜,具体内容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证件应通过年检,并能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10年以上,在广州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4、在广州市的常驻服务机构应当有20名以上受聘律师,其中最少有5名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
5、供应商应当指派不少于3名执业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团队中至少有2名执业8年以上的执业律师。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询价需提交的资料
服务方案、团队简介、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证、经验情况等资料并加盖公章。
五、公告时间
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6日。
六、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6日下午17: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2、递交文件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桥兴大道10号三楼。
七、保密要求
为保护采购人的合法权利,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请报价人勿将本函中涉及的相关材料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八、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番禺人才资源租赁服务中心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20-84692680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桥兴大道10号三楼
广州番禺人才资源租赁服务中心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