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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员工离职手续须知

2018-08-24    人气:8676

 一、履行告知义务

1、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合同:用工单位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租赁中心。

2、辞职:员工辞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工单位,并凭用工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到租赁中心办理正式的离职手续。

3、员工因故被辞退:用工单位在确定辞退原因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处理意见并附相关材料。

4、自动离职:用工单位在员工自动离职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处理意见并附相关考勤材料。

二、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必须与用工单位办理工作、物品交接,用工单位出具已交接证明。

三.凭已交接证明到租赁中心办理相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手续。(到租赁中心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手续的同时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工作。)

四、租赁中心出具相关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广州番禺人才资源租赁服务中心           

电话:84638810、84638809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10号番禺人才办公大楼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