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企业经营需要,现计划市场寻聘广州市番禺物业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市场寻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专业水平高、群众公认的优秀管理人才。
二、招聘岗位、职数、职责
(一)招聘岗位、职数
(二)岗位职责
统筹公司物业经营业务的规划与落地;
推动改造盘活公司现有物业,加大招商工作力度,提供增值服务;
投资开发新项目,拓展公司物业布局,探索多元化经营体系;
推进物业管理智能化改造与升级,提升管理效率和水平;
(五)协调跨部门资源,解决企业经营中的重大问题,提升整体效率;
(六)分析行业趋势、市场环境和政策变化,提出优化建议;
(七)指导企业文化建设和人才培养,提升团队执行力和凝聚力。
三、应聘要求(年龄、学历、任职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
(一)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敢闯敢试、敢为人先,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3.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勇担当,善作为,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工作业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工商管理类(A1202或B1202)、房地产开发与管理(B120104)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2.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
3.具有3年以上企业高管工作经验;
4.具有物业经营、园区开发工作经验;
5.中共党员,具备党建工作经验;
计算年龄、工作经验,确定学历等相关情况,均以2025年7月31日为线。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此次市场寻聘的拟任人选:
1.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2.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记录的。
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7.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的。
8.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9.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10.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11.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企业相关领导人员职务的。
四、选拔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4日上午9:00时至2025年8月20日下午5:00时。应聘人员登录番禺人才网(网址:https://www.pyrc.com.cn/)“单位招考”栏进行网上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注明岗位的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3)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本公告所要求的证明、证书等材料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
3.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在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应聘人员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造成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报名系统的审核状态。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附件材料不全等原因退案的,须在2025年8月20日下午5:00时前完善报名信息并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招聘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二)现场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后台初审通过后,携带上传证明材料原件及扫描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证件(证明)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或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不少于3人,如人数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通过初审人数确认面试人员。
现场资格复审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以番禺人才网(网址:https://www.pyrc.com.cn/)公告为准,请应聘人员留意网站公告并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2.成绩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于面试当天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人员。
(2)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组织面试成绩相同人员重新面试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按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原则上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按照入职要求,安排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替补人选。
(五)考察
委托广州番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单位按面试成绩第一顺位且不低于60分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番禺人才网(网址:https://www.pyrc.com.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投诉,但经调查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聘用待遇和管理
(一)获聘人员与物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该公司的有关规定享受薪酬及福利待遇;
(二)聘用人员设任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计入聘用年限);
(三)聘用期与区财政(国资)局管理干部聘用期一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企业实际确定是否续聘。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提及事项且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按照上级文件规定。
(二)本招聘公告由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三)联系电话:020-39300220。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