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市番禺区城镇路灯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路灯公司”)管理架构,加强企业高层次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结合路灯公司实际运营及管理人员职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层管理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市场寻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专业水平高、群众公认的优秀管理人才。
二、招聘岗位、职数、职责
(一)招聘岗位、职数
(二)岗位职责
1.总工室副经理(一级市政建造师)
(1)负责项目规划、建造和维护。
(2)负责协助部门经理完成各项日常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
1)对工作范围内的所有路灯道路灯进行日常巡查。
2)路灯道路灯日常检测、调校与维修。
3)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全作业,杜绝违规施工操作。
4)应急抢险工作。
5)负责组织班前班后会,确保安全和文明服务。
6)负责对接其它单位工程业务往来接洽。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维修管理部副经理(一级机电建造师)
(1)协助维修部经理制定维修部的长期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部门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与公司整体战略保持一致。
(2)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关于路灯维修和管理方面的专业建议和方案。
(3)负责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定期对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部门工作的安全进行。
(5)负责部门维修、应急抢险物资、机械工器具的管理工作,建立物资台账,定期对物资进行盘点和清查,确保物资的合理使用和库存充足。
(6)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物资采购计划,负责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工作,确保物资的质量。
(7)与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加强业务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路灯维修事业的发展。
(8)做好劳务人员及租赁机械的管理和使用。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应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并能结合企业的实际,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并有一定的经济工作或相关工作经历。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团结合作,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和突出的工作业绩。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总工室副经理(一级市政建造师)
(1)4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
(2)具有工程管理或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持有一级市政建造师证。
(3)有8年以上在有建筑业企业资质单位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4)优先情况:主持完成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要求的工程项目业绩2项以上,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至少基本信息、合同登记信息及竣工验收等环节均满足),具有相应的中级或以上职称,持有粤建安安全B证。
2.维修管理部副经理(一级机电建造师)
(1)4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
(2)具有工程管理或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持有一级机电建造师证。
(3)有8年以上在有建筑业企业资质单位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4)优先情况:主持完成过机电工程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要求的工程项目业绩2项以上,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至少基本信息、合同登记信息及竣工验收等环节均满足),具有相应的中级或以上职称,持有粤建安安全B证。
四、禁入情形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此次寻聘的拟任人选: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到组织处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处分期间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五)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六)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记录的。
(七)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八)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九)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担任企业管理人员的。
五、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采取网上预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9日上午9:00时至2025年10月17日下午5:00时。应聘人员登录番禺人才网(网址:https://www.pyrc.com.cn/)“单位招考”栏进行网上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注明岗位的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3)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本公告所要求的证明、证书等材料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
3.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如在录用前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应聘人员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二)现场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后台初审通过后,携带上传证明材料原件及扫描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证件(证明)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或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取消笔试资格。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不少于3人,如人数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通过初审人数确认笔试人员。
现场资格复审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以番禺人才网(网址:https://www.pyrc.com.cn/)公告为准,请应聘人员留意网站公告并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申论),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
3.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现场资格审核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视情况延长岗位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的招聘岗位,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仍达不到1:3的,按实际通过现场资格审核人数开考。
4.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报考人员届时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3.成绩
(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组织面试成绩相同人员重新面试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按照入职要求前往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参加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考察
委托广州番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单位按综合成绩第一顺位且不低于60分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我司研究报区城管公司总支委会确定最终聘任人选,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提及事项且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按照上级文件规定。
(二)本招聘公告由广州市番禺区城镇路灯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三)联系电话:020-23887577。
广州市番禺区城镇路灯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