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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接收(不含入户)申办指南

2022-07-29    人气:2246

一、政策依据

(一)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穗文〔201956号);

(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

(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92号);

(四)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接收全流程网办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18号)。

二、申办条件

在番禺区创业或就业并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第五条规定,且处于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

(温馨提示:根据广州市人口调控政策,高校毕业生入户直接在市、区公安部门办理。)

三、受理范围

除广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外,在番禺区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接收的高校毕业生。

四、申办材料

(一)就业证明材料

包括就业协议书原件(协议书需本人签名、用人单位加盖公章)或社保缴费证明。

(二)学历资料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当年暂时未领取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请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五、申办方式

全流程无纸化网办。

六、申办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请人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业务专题”—“人才工作”—“高校毕业生接收申办系统”(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bysjs.aspx)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申办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2.申请人将接收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以及邮寄地址信息发送到指定邮箱pyrcyw@163.com(邮箱以“申请人姓名+办理毕业生接收”命名。温馨提示:就业协议书须上级人事部门盖章的请将原件邮寄或直接送区人才交流办)。

(二)审批结果

1.区人社局初审网上资料并提交上级人社局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区人才办通过邮寄到付的方式向申请人邮寄《广州市××年需要(非)广州市生源高校毕业生申请表》(接收函);

2.申请人凭接收函回学校办理派遣手续。

七、审批时限

自申报材料齐全起,约1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

八、受理单位及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桥兴大道10号番禺人才办公楼一楼人才公共服务区)

九、咨询电话  

区高校毕业生接收业务热线电话:02084699630

十、相关网址

(一)申报网址:

高校毕业生就业接收(不含入户)申办系统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rcyjsb.aspx

(二)咨询网址: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2.番禺人才网http://www.pyrc.com.cn毕业生专栏;

3.微信公众号:gzpyrc(番禺人才)


附:高校毕业生接收申办流程图